装备基地金东方(上海电气风电装备智造厂区建设项目工地存安全隐患被罚)
据胶建安行处字〔2023〕第025号:青岛金东方劳务作业有限公司在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浏阳河路北侧,交大大道西侧施工的上海电气风电装备智造厂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存在9#塔机附墙最上一道框架未设置内支撑杆;9#施工升降机极限开关与碰铁无接触点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01年11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2018年修订)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岛金东方劳务作业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