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科学与技术部门是什么(与中国科学技术部合作2024年起实施研究项目遴选公告)
“原文来源:蒙古国教育科学部”
在蒙古国教育科学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建立的联合研究计划框架内,宣布自2024年起实施联合项目遴选:
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0日
项目执行期:3年
蒙方项目资助:最高总额为8000万蒙古图格里克
蒙方项目遴选将按照2022年第497号政府决议《科学技术基金资助、支出及控制程序》和《科学技术基金预算费用确定程序》中批准的技术项目和其支出的财务控制,以及古教育科学部2018年第A/696号令中批准的“科学、技术和创新项目提案的评估和结论方法”进行。
2.1.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实施者必须符合《科技项目选择与实施程序》规定的要求。
2.2.一名项目负责人和一名项目实施者不能同时参与两个以上的项目。
2.3.在提交项目时,项目负责人未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提交过往项目报告的,无权提交新的项目。
2.4.项目负责人将代表项目团队成员提交项目,项目入选后,将代表项目团队与客户沟通、签署合同、报告项目进展和最终结果,并代表项目处理与项目相关的事务。
2.5.项目实施团队的各成员在加入项目时必须同意以下条件:
2.5.1.已阅读并接受评选条件。
2.5.2.项目内容不得与以往的研究内容相同,也不得包含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
2.5.3.熟悉国内外项目实施团队的构成。
2.5.4.在科学技术基金会的研究员数据库中注册或拥有ORCID号。项目提交时的信息应完整且最新。
2.5.5.为了项目遴选和监督项目实施,必须接受网站上注册的信息以及2.5.4中规定的信息。
项目报名及项目要求
3.1.蒙方项目建议书由外交部接受,中方项目建议书由外交部接受。请使用以下项目申请表向教育文化部提交。对外合作项目申请表
3.2.蒙中研究人员应事先就项目内容达成一致,并明确双方的参与。
3.3.联合研究项目将是符合双方利益的研究项目,将在以下领域实施:
农业、畜牧业;
物流体系与跨境电子商务;
水环境保护;
矿产品加工;
医学生物技术;
先进制造与气候变化相关技术。
3.4.项目名称应以蒙古文和英文书写,英文名称应与中方提交的英文名称相同。
3.5.请在网站www.project.stf.gov.mn/上的“2024年起与中国科学技术部合作的研究项目”部分提交电子项目申请,并向国家科学技术部提交一份经核证的副本。印刷版将不予退还。
3.6.通过在上述网站注册项目申请一次,点击“保存”按钮即可获得注册号。输入并审核项目信息后,点击“发送”按钮即可开启参与评选过程的权利。
3.7.项目内容不能与已经获得预算资金或外贷援助资金支持的项目相同。
项目遴选
4.1.以下情况下,蒙方注册的项目将不予入选:
以前由在蒙古运营的任何组织资助的项目。
与蒙古预算资助的研究和分析工作名称相同或内容重叠的项目。
未经知识产权所有者许可而使用的项目。
含有国家或商业秘密信息的项目。
不符合广告中提到的条件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拒绝登记该项目,且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规定的期限内登记。
4.2.项目一旦已登记参加评选,将不得再被提名参加古教育科学部或第三方宣布的其他项目评选。
4.3.项目遴选由教育科学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分别按照各自规定进行。
4.4.只有进入下一轮选拔的项目负责人才会被告知这一情况。
4.5.未通过文部科学省评选的项目将不参与最终评选。
4.6.综合双方独立评选结果,教育科学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将在2024年第二季度内共同做出最终决定。
4.7.项目实施者、项目申请和选择信息均予以保密。
4.8.只有通过最终选拔流程的项目负责人才会收到项目申请中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的选定通知。
4.9.通过最终选拔的项目负责人将有权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4.10.教育科学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将负责双边支持项目的融资。教育科学部将支持蒙古国的研究员费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将支持中国的研究员费用。
4.11.项目资金将每年提供。
4.12.根据进度报告的结果和项目进展情况,将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提供资金。
4.13.项目实施者在提交最终报告之前承诺与中国研究人员合作,在国际期刊上发表项目成果。在发表研究文章时,必须提及蒙古国教育科学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的支持。例如:“该研究得到了蒙古国教育科学部和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研究项目No.19-51-2024的支持。”
蒙古国教育科学部
科技政策与创新发展实施协调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