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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件制造专利技术包括(张爱武律师专利诉讼若干问之17:何为外观设计专利中的组件产品?)

发布时间:2024-03-29 19:28:07 制造技术 990次 作者:装备制造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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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范】

组件制造专利技术包括(张爱武律师专利诉讼若干问之17:何为外观设计专利中的组件产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对于组装关系唯一的组件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其组合状态下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对于各构件之间无组装关系或者组装关系不唯一的组件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其全部单个构件的外观设计均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设计缺少其单个构件的外观设计或者与之不相同也不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未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4.2:组件产品,是指由多个构件构成一件产品。分为无组装关系、组装关系唯一或者组装关系不唯一的组件产品。

【裁判观点】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民(知)终字第3072号民事判决书:本案中,涉案外观设计虽然包括49个组件,但其中的49个组件并非各自独立的产品,而是需组合在一起才能发挥积木产品所具有的使用价值,因此,涉案外观设计并非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而是由49个组件构成的组件产品的外观设计。原审判决关于涉案专利为成套产品的定性并不准确,本院予以纠正。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行初1535号行政判决书:原告圣路薇公司主张,本专利属于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包括组件1、组件2和"组合后的"两片式狗厕所三项外观设计,被告遗漏了对本专利的组件1和组件2的比对评述。对此本院认为,首先,本专利并非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所称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是指各产品属于分类表中同一大类,习惯上同时出售或者同时使用,而且各产品的外观设计具有相同的设计构思。因此,成套产品是指由两件以上(含两件)属于同一大类、各自独立的产品组成,各产品的设计构思相同,其中每一件产品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而各件产品组合在一起又能体现出其组合使用价值的产品。本案中,本专利组件1和组件2并不具有相同的设计构思,而且,根据本专利简要说明的记载,本专利产品名称为"两片式"狗厕所,其设计要点为整体造型,亦可见本专利产品由组件1和组件2相结合构成,两者系组合使用。因此,本专利并非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其次,本专利产品为组装关系唯一的组件产品。参照《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组件产品是指由多个构件相结合构成的一件产品。本专利产品系由组件1和组件2相结合构成的"两片式狗厕所",故为组件产品。而且,原告当庭亦认可被告关于"涉案专利为组件产品"的认定。另外,本专利简要说明中明确记载本专利产品的设计要点为整体造型,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为立体图,而本专利唯一的立体图就是由组件1和组件2相结合构成的产品立体图,且该结合方式是唯一的。因此,本院认定本专利产品为组装关系唯一的组件产品。

最高人民法院(2013)知行字第56号行政裁定书:本案中,张志国在无效程序中于2011年11月3日提交的意见陈述书称,本专利属于组装关系唯一的组件产品,应以组合状态下的整体外观设计为对象进行相同或者相近似判断。二审判决认为,本专利授权公告文本中包括主视图和组合状态图,在确定本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组合状态图也应予以考虑。二审判决在得出上述结论后强调了张志国的上述意见陈述。张志国申请再审时又主张,本专利组合状态图完全不同于专利法中所描述的组件产品,不应当作为比较对象。根据2006年版《专利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第5.4.1节关于组件产品的规定,专利法中的组件产品的各个构件是独立存在的,且仅有1个构件无法作为完整的组件产品实现使用目的。因此,本专利产品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组件产品。

【张爱武律师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将外观设计中的组件产品分类无组装关系、组装关系唯一和组装关系不唯一等三类并界定了每一类组件产品的侵权判定规则。但是,无论是前述司法解释,还是《专利法》或《实施细则》均未对何为组件产品进行详细的界定,《审查指南》也仅仅是简单给出了“组件产品,是指由多个构件构成一件产品”的定义。实践中,需要判定是否为组件产品大多数情况下是先将其与成套产品进行区别,一般的认定规则是在先分析其是否属于成套产品,在得出否定结论的前提下才去认定是否属于组件产品。换句话说,由多个组件组成的产品,若其组件有着独立的使用价值,组合在一起又能体现组合后的使用价值,则属于成套产品。若单独的组件缺乏使用价值,必须将其组合在一起后才能体现使用价值的,则属于组件产品。

一句话总结,组件产品就是需要组合在一起才能发挥使用价值的由多个组件组成的产品,其与成套产品的主要区别在于组件本身缺乏独立的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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