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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制造业技术(我市出台“制造业25条”大力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4-20 17:48:32 制造技术 946次 作者:装备制造资讯网

发布会现场。

9月25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我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制造业25条”),将在招商引资、技术创新、人才及金融扶持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持续激发我市制造业企业发展新活力,构建更具创新活力、更高发展质量、更安全可靠的新型工业化体系,加快制造强市步伐。

廊坊市制造业技术(我市出台“制造业25条”大力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制造业25条”明确提出,对每年新引进、新成立的当年主要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税收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连续补助三年支持其发展,每年每家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其在市域内租用办公场地、生产车间、仓储库房自用的,自企业注册并投产年度起,按租金的40%和50%可享受连续三年租金补贴,最高补助100万元。鼓励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最高奖励200万元。

对于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融通发展的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将在研发投入、水电价补贴、人才、产业发展基金、固定资产投资、生产要素保障等方面,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全方位支持。

推广“工业上楼”模式,鼓励多层厂房建设,对符合建设规划,新建层数在三层以上(含三层,包括地上地下)并投入使用的厂房,按照厂房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企业资金支持,最高支持额度为300万元。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企业利用现有工业用地新建、扩建、改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或增加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价款。

加大科技型制造业企业奖励,对新引进或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的省级科技领军企业以及新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分别给予相应奖励。

与此同时,对新认定国内、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以及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智能制造示范试点项目(数字化车间、智能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等项目,给予不同程度奖励。

对实施精益管理咨询,有效改善生产效果的企业,按照企业规模给予不同额度补贴;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20万元奖励。

对新建入统规上企业,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再根据其主营业务收入不同给予加奖。

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企业为融资扩大生产规模和融入产业生态被境内非关联上市公司并购,并购后仍注册为域内独立法人企业且实现增资扩产,对并购交易额不同的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对上市重组后在我市注册为独立法人的制造业企业,根据自然人股东当年股权转让金额以及再投资情况,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分三年兑现。

人才是发展的核心竞争力,金融是支撑创新创业的重要资源。廊坊市坚持从人才、金融两方面入手,全力为制造业企业发展赋能。

对全职在成长性好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工作、且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及股息红利收入合计50万元(含)以上的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和全日制博士等从事企业主要技术研发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20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廊坊中小微制造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将探索设立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探索设立市级工业投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持续加大对制造业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对新引进、新设立的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给予基金管理人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同时,对基金管理人新引进的单个产业项目,对基金管理人给予奖励。

对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按照实际利率的10%给予企业贴息资助,贴息资助最高20万元。

(记者闫丽编辑冯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