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征兵(宜春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简章)
宜春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免试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省教育厅《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62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征〔201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为做好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宜春学院
学校代码:10417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简介:详见学校官网介绍
(http://www.jxycu.edu.cn/970/list.htm)
学校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邮政编码:336000
二、免试招生专业及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下达,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所属教学院
层次
招生计划
学费/年
备注
1
050303
广告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本科
2
4270
2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本科
3
4010
师范类
3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本科
4
4010
师范类
4
120405
城市管理
政法学院
本科
1
4270
5
030101
法学
本科
3
4270
6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本科
2
4270
7
120204
财务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本科
8
4270
8
120201
工商管理
本科
3
4270
9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科
3
4270
10
120901
旅游管理
本科
2
4270
11
120202
市场营销
本科
4
4270
12
050201
英语
外国语学院
本科
5
4270
师范类
13
130503
环境设计
美术与设计学院
本科
4
8800
14
130401
美术学
本科
2
8800
师范类
15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4
8800
16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服务外包学院)
本科
13
11000
软件服务外包类
17
080902
软件工程
本科
12
11000
软件服务外包类
18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本科
5
4530
在新能源产业学院培养
19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
3
4790
在新能源产业学院培养
20
100701
药学
化学与生物工程技术学院
本科
2
4790
21
090301
动物科学
生命科学与资源环境学院
本科
1
3750
22
090401
动物医学
本科
1
3750
23
082503
环境科学
本科
1
4530
24
090101
农学
本科
1
3750
25
090502
园林
本科
1
3750
26
100201
临床医学
医学院
本科
10
4790
27
101101
护理学
本科
2
4790
与宜春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
28
100201
临床医学
美容医学院
本科
6
4790
合计
108
三、免试申请时间、方式
凡符合免试申请条件且已完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报名系统”报名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对照《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选报本科对应专业。须于2022年2月20日22:00前完成下面两项信息报送:
(一)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个人信息的填报;
(二)报送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高清、端正拍照图片),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压缩后(格式如:张三360121199901010001.rar)发送到邮箱。报送材料主要包括以下: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专科毕业证(应届考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3.相关获奖或荣誉证书
(1)在高职(专科)学校期间获得的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原件;
(2)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原件并同时提供当地武装部开具的证明材料。逾期未交,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报考学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专升本报名、考试、录取、报到、考生入学学习等全过程。在整个“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专升本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报到、在校学习资格。
四、综合评价与职业技能考查安排
(一)综合评价办法
综合评价由主要以职业技能考查为主,同时结合在校期间成绩及表现和服役期间表现,完成综合评价成绩排名。
1.职业技能考查(满分100分)
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专业认知、专业技能等内容。由专业所属教学院组织3-5名专家,对考生进行职业技能考查。
2.在校期间成绩及表现
考查考生在校期间是否获得国家奖学金。
3.服役期间表现
考查考生在部队服役期间是否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
(二)职业技能考查
1.职业技能考查时间、地点:2022年2月22-24日,由各专业所在教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宜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告。
2.职业技能考查方式:原则上到校进行面试,若因疫情等特殊原因需调整的,另行通知。
(三)综合评价合格成绩认定
1.综合评价成绩合格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职业技能考查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者;
(2)按该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择优认定;且各专业合格数与招生计划数的比例不超过三比一。
2.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职业技能考查同分且符合以上第一点的情况下,优先给予合格。
3.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职业技能考查,综合评价成绩直接认定为合格,不占该专业合格人数指标。
五、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一)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招生高校综合评价合格名单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的志愿,按照3个梯度志愿顺序投档,学校根据退役士兵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二)在专业未录取满额时,采取网上征集补报梯度志愿,仅能录取在我校已取得该专业综合评价合格的考生。若我校某专业该专项计划最终仍未录取满额时,则转为专升本普通计划进行招生。
(三)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按照考生报考志愿,直接录取,不占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数。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志愿被免试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考试及录取资格。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允许高校及考生本人以自行放弃为由退档。
(五)未能被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参加统一考试,按所报志愿参加统一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特别提醒: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培训、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培训、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配合做好出示证件、人员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进校流程。
(三)其它未尽事宜,以省教育厅《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62号)为准执行,或可与我校联系。
咨询电话:0795-3201926、3201962(招生就业处)
0795-3202201(教务处)
监督电话:0795-3201923(校纪委)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宜春学院
邮编:3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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