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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有技术费(重磅广东给制造业全方位减负:涉研发、用电及医保、融资等)

发布时间:2024-04-16 21:22:05 制造技术 937次 作者:装备制造资讯网

11月15日晚,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共十条措施,以下简称“降本十条”。政策提出,将坚持制度性安排与阶段性措施相结合,坚持降本减负与转型升级相结合,大力推动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

《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发布。

制造业有技术费(重磅广东给制造业全方位减负:涉研发、用电及医保、融资等)

“降本十条”第一条提出,要落实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政策二、三条分别针对先进制造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集成电路及工业母机企业落实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和税收政策。

政策四至七条,对制造企业运行提出了多项降本措施。其中对于企业用电有两条,一方面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要求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电企业的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等。

一方面强化用电要素保障,将低压小微企业全面建设外部电力接入工程,无需用户投资外部电力接入工程。省内粤港澳大湾区报装容量200千瓦及以下、其他地区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户采用低压接入;珠海横琴、广州南沙自贸试验区所有工业用户可采用低压供电。以及推动实施一批“转改直”试点示范项目,2025年底前对全省7个大型产业集聚区、15个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等重大产业平台,以及省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实施转供电改造,减少供电层级,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成本等。

同时,政策对企业医保和综合物流成本也有考虑。指出各地级以上市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剔除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时,经省级医疗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政策执行期间,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时停止执行。物流方面,将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大型工业园区、工矿等企业将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以及深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支持经营性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上限实行差异化下浮等。

此外,政策支持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各类金融服务扩大对制造业企业的服务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减轻资金压力。并将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大企业纾困帮扶力度。“降本十条”系列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有明确有效期的从其规定。

出品:南都湾财社·科创工作室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徐劲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