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机械制造工程学院官网(河北工业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河北工业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80
(三)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五)办学历史:始建于1903年,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六)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河北工业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办学地址:学校设有天津市北辰校区、红桥校区,河北省廊坊市廊坊校区。学校住所地为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环节工作。
第五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分配: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