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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技术基础赵雪松PPT(“三有”争创丨陕西铁检机关2022年第一期“三有”争创之星评选揭晓)

发布时间:2024-06-06 03:16:14 机械制造 341次 作者:装备制造资讯网

2021年12月和2022年一季度,陕西铁检机关两级院全体检察干警坚决落实分院党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抗疫行动,以党建引领业务,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在各自岗位中忠诚履职、敢于担当、勇于做事,涌现出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团队。经分院党组研究决定,授予朱锐等12人、分院抗疫志愿者行动党支部等5个团队、分院第三检察部等2个部门为2021年12月和2022年一季度陕西铁检机关“三有”争创之星先进个人、先进团队和先进部门称号。

“三有”争创之星先进个人

机械制造技术基础赵雪松PPT(“三有”争创丨陕西铁检机关2022年第一期“三有”争创之星评选揭晓)

朱锐陕西铁检分院办公室副主任

该同志一季度以落实省院最新修订的检察信息工作办法为契机,强化信息报送工作,取得明显进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信息指导,优化选题采编,紧密结合工作亮点及时下发信息订单6份。一季度最高检采用铁检机关签署陕西省第一份专门针对中欧班列通道保护的跨省检察工作机制——《陕甘相邻域内跨行政区划涉铁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工作办法(试行)》信息素材1篇;《陕西铁检机关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被省院采用,省院党组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在全省加强开展此类工作,促动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化细化。指导西安铁检院完成的耕地类案件问题建议类信息被省院作为模板在全省征集相关案件线索。

解锐陕西铁检分院检察技术部副主任

在第二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评审活动中,该同志认真组织开展选拔推荐工作,确保了铁检推出的检察业务专家候选人政治素质过硬、检察业务精通、职业道德素养好、理论造诣突出,在参加省院评审时展现出较强的铁检竞争力;在评审期间,该同志上下协调,积极补强材料,确保了铁检机关全体参评干警的所有参评材料在全流程盲审的新制度下经得起检验。最终,来自全省各级院的21名同志被评为第二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在各市级院推荐并获评的10名同志中,铁检独占其三。

吴彦超陕西铁检分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该同志在疫情居家隔离期间,能够在严格执行防疫政策的同时落实好上级机关、院领导的部署,把各项未检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一是年底考核正好时值疫情防控的攻坚期,为了省院考核分院一部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吴彦超与省院多个部门积极联系,确保考核工作的不掉队。二是吴彦超同志加班加点为西安市铁一中学分校、西安市爱知中学录制了防诈骗网课,认真学习网课制作流程,认真撰写讲稿,制作展示PPT,收到学校、师生和家长好评。

计文静陕西铁检分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该同志作为李某某强奸案办案组成员,协助检察官办理该案,主动承担二十年前手写卷宗和案发时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卷宗的证据摘录工作,协助检察官赴安康开展讯问工作,高质量完成讯问笔录记录工作,在证明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客观真实性和证据链条的串联等方面提出了准确的意见,现该案经检委会审议通过,顺利提起公诉。新冠疫情期间,该同志主动承担向省院送考核材料的工作,参与制作业务建设评估报告、整理印证材料,分院第一检察部在一天内高效完成了向省院报送考核材料工作。居家隔离期间,该同志一边坚持办案不停歇,一边在社区担任志愿者,协助医护人员完成核酸检测近4000人。

张卫新西安铁检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该同志在办案过程中深入贯彻最高检求极致的工作理念,按照陕西铁检机关全要素办案要求,针对近年来破坏耕地类犯罪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破坏耕地案件类案诉源治理模式,撰写的《目前破坏耕地类刑事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问题建议类信息简报层报省检察院后,省检察院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对全省五地市破坏耕地类刑事案件进行调研,该同志根据省检察院要求对渭南、咸阳等五地市办理破坏耕地类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撰写的问题建议类信息简报被省检察院《检察院情况反映》第20期转发并报送高检院。

惠琳琳西安铁检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该同志解放思想、创新务实,一季度在推动、帮助两级三院公益诉讼、民事、刑事检察部门办理耕地占用税追缴和秦岭古树生物多样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林业碳汇损失法律适用、开展生态损害赔偿诉讼磋商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尤其是与“耕地占用税”团队共同办理了我省首例追缴耕地占用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先后发出四份诉前检察建议、五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下一步拟与西安市七家相关单位就非法占地领域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移送及工作配合建立协作机制。

王颖西安铁检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

该同志按照分院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保障“一带一路”中欧班列运行安全工作联席会的相关会议筹办及材料撰写工作,确保了会议的如期召开和各项既定议程的圆满完成,会后及时撰写宣传稿件,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承担“11·7”专案组的线索核查任务,与小组成员共同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组来陕督导过程中通报的27批共两千余条线索的梳理工作,开展现场勘查17处,发现问题5处,立案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为办案组提供涉秦岭黄河、耕地占用税等有价值公益诉讼线索62条。与分院技术人员就河道非法排污问题进行现场取样、COD值检测,研究环境保护税相关规定及目前征收现状,为后续开展水污染防治领域各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国艳蕊西安铁检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该同志充分发挥辅助分院办理的第一起耕地占用税案件的经验作用,积极在刑事案件中寻找线索,调取违法占用土地行政处罚信息及缴税信息,带领团队前往未央区、浐灞生态区等多个现场进行勘察。排查出行政公益诉讼线索3件,涉及两百万税款未予征收;同时发现因税收征管管辖职责不清、权责不明,可能导致耕地占用税征管空白地带。该同志发挥求极致的办案精神,在多方调查基础上确定有责机关,先后向涉案税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督促税务部门厘清职责,及时、完善涉税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精办、快办一批督促征缴耕地占用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实现了西安铁检院国有财产领域新突破。

安菲西安铁检院综合业务部检察官助理

自陕西铁检机关开展秦岭古树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坚持将办案与调研、宣传同步开展。围绕铁检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西安古观音禅寺和百塔寺的古银杏树存在蛀干害虫等问题,通过“体检看病—开出药方—送达药方”这一行文角度,撰写了《古观音禅寺的银杏树病了,你知道吗?》通讯稿,先后被陕西日报、华商报、新浪微博等转发。撰写的《为晋唐古银杏树治病强身》在检察日报的头版头条上登载,将陕西铁检两级三院在秦岭古树名木保护中的做法和成效向全国的检察机关予以展示,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刘涛安康铁检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该同志工作中勇于创新,善于总结,特别是针对国家司法救助这一铁检薄弱项点,带领部门干警通过思考,联合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办理了陕西铁检首起道路交通民事赔偿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为铁检机关拓展国家司法救助案源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此同时,加强对办理案件的总结,组织撰写的《唐某河、唐某海国家司法救助案》被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评选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王宝珍安康铁检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该同志在办理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移送的督促履行药品经营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在案件办结后及时总结,撰写的该案典型案例入选陕西省人民检察院“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3月14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前夕发布。

李君安康铁检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该同志在办案中能认真落实对涉案民营企业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服务“六稳”“六保”。在参与办理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及时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本次公开听证会系该院2022年首次就刑事案件举行的简易公开听证会,听证会还首次邀请了陕西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陈芳担任听证员,在本次听证会成功召开的基础上,该同志积极探索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工作,又对一起盗伐林木案召开了简易公开听证会。此外该同志还参与办理一审公诉案件3件3人,审查逮捕案件2件4人,侦查活动监督案件4件。

“三有”争创之星先进团队

分院抗疫志愿者行动党支部

成员:党群、李鹏、巩树芳、党军、牛东哲、宋杰、朱锐、宋铭欣、贺冲杰、田永、黄佳妮、张迪、张继煜、计文静、王永亮、刘义顺、宁梓轶、董宏亮、常炜、张媛、姚亚菊、杨运动、邓国良、许宇龙、南旭洋、周礼涛、何兴、付宝森、李晨、张莉茜、翟烨、林墨玉、张凡、惠琳琳、李盼

该团队成立于2021年12月31日,为分院抗疫志愿者筑起同心战“疫”的坚强阵地。支部35名志愿者先后参加核酸检测信息录入71次,核酸检测64300余人次,维护核酸检测秩序185人次,参加“敲门行动”578人次,走访居民3683人,参与发放蔬菜和防疫物资54次,参加门卫值班63人次176天,协调人员就医9人次,协调解决生活困难13次,配合社区完成环境消杀33次,参加社区巡查13次,配合社区发放居民临时出入证494户,发放核酸检测卡520张,张贴便民告示27份,给社区配送工作餐185份,协助社区转运物资2次,协助学校给留校学生制作早餐14000余份。安东街社区给分院送来了“平素依法监督公正司法战时雪中送炭心系民生”的锦旗,16名志愿者被社区颁发荣誉证书、寄送了感谢信,被评为“最美下沉干部”“最美志愿者”等。分院抗疫志愿者的工作事迹先后被检察日报报道2次,正义网报道3次,法治网报道1次,西安电视台报道1次,其他媒体报道4次。

分院“非法占地领域耕地占用税”专案组

成员:高慧英、南崇敬、王斌、惠琳琳、王永亮、国艳蕊、窦昕、吴彦超、迟东良、范宁、何茜、王方源、赵月洋、王宝珍、罗菁

专案组充分贯彻最高检《关于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在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涉及到“国财国土”的案件进行大数据解析中发现,我省普遍存在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非法占地人一直未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情况,税务机关未依法履行耕地占用税征收职责,导致国家税收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陕西铁检机关两级三院上下联动,跨院组成办案组,分院发挥示范作用,率先在长安区办理首起案件。经多次现场调查和磋商,制发我省首份耕地占用税诉前检察建议。随后,专案组分组对西安、安康的非法占地领域耕地占用税进行了全面摸排,先后发出四份诉前检察建议。专案组克服本案涉及行政机关众多,职权关系复杂、历史积累问题多等困难,从个案到类案,能动履职力护国有财产。同时,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以融入国家治理,以“我管”促“都管”为目标,向五家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下一步,陕西铁检机关拟与七家相关行政机关就涉税信息共享与工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机关共同维护税收安全,实现依法治税目标,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家庭教育令”办案团队

成员:付金兰、张卫新、刘琪、赵雪松

该团队制定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亲子关系紧张,监护缺位等问题,办案团队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在与神木市检察院异地协作机制中增加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后,又邀请专家对两名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制定了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及时更新理念,撰写家庭教育令。《家庭教育令》发出后,该团队撰写的微信宣传稿,被上级和相关媒体采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西安铁检院民事支持起诉办案团队

成员:夏培、刘天田、张彩艳

该办案团队在收到一位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却缺乏经济和诉讼能力的84岁老人提交的民事支持起诉申请书后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办案团队在对该案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后,在西安铁检院首次以“云听证”的方式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对该案是否应当支持起诉进行公开听证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2022年3月18日,该办案团队帮助老人的近亲属来到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就本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起诉讼,同时向法院递交了支持起诉书,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该案的两微一端宣传稿件被铁检分院和陕西省院转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安康铁检院涉铁公益诉讼办案团队

成员:张幼波、程鹏、王宝珍、全波、罗菁、冯冲、杨姣、茹瑀寒、童晨

3月份,该团队共摸排涉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以公开宣告方式送达检察建议,3件。较2021年同期相比,诉前检察建议数量提升20%,该办案团队以“线索摸排+分析研判+调查取证+实地勘查+沟通交流”的办案模式,在千余公里的管辖线路上,常态化开展铁路安全保护工作,全力维护铁路线下安全,为平安铁路建设贡献铁检力量。

“三有”争创之星先进部门

分院第三检察部

2022年开年以来,分院第三检察部严格落实院党组业务工作安排,紧抓工作重点,鼓足干劲、齐心协力,力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在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理中,以案结事了为目标为导向,以“如我在诉”的工作态度,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调查核实等方式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一季度,分院受理行政检察案件21件,行政争议化解10件,化解率接近50%,实现了行政检察工作开门红。

西安铁检院第二检察部

该部门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以新支部成立为契机,确立了“秦岭生态检察”党建品牌创建目标,按照分院党组2022年度“六个狠抓”工作思路,找准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切入点、着力点,坚持把部门职能与陕西铁检整体工作和长远发展紧密结合,把全要素办案理念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努力当好生态检察卫士。在陕西省公安厅开展的全省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环境和知识产权犯罪“昆仑2021”专项行动中,由该部门立案监督的张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列入公安机关十大典型案例。在铁检机关一体化办案模式下,积极投身“11·7”专案办理,最大程度发挥部门工作合力。在抗击疫情的大战和考验中,涌现出多名疫情防控先进典型,用勇毅前行和无私奉献,充分展现了铁检干警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