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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加工资质(办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生产制造资质条件 2023实时更新)

发布时间:2024-05-28 23:36:25 机械制造 567次 作者:装备制造资讯网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生产单位许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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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制造加工资质(办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生产制造资质条件 2023实时更新)

特种设备许可认证范围:

锅炉制造资质、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压力管道制造资质、压力管道元件资质、阀门制造资质、无缝钢管制造资质、焊接钢管制造资质、密封件制造资质、阀门铸件制造资质、电梯制造资质、乘客电梯制造资质、货载电梯制造资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资质、起重机械制造资质、桥式起重机制造资质、门式起重机制造资质、塔式起重机制造资质、升降机制造资质、立体车库制造资质、升降平台制造资质、压力管道安装资质、客运索道制造资质、游乐设施制造资质、特种设备资质。

1人员

(1)生产单位应当任命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厂(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改造和修理活动中的技术工作;

(2)制造单位应当在其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并且根据其许可项目,配备并任命设计、工艺、材料与零部件、焊接、机械加工、金属结构制作、电控系统制作、无损检测、产品检验和装配调试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3)修理单位应当在其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并且根据其许可项目,配备并任命工艺、材料与零部件、产品检验和装配调试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2检测仪器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以下检测仪器:

(1)噪声检测仪器;

(2)转速检测仪器;

(3)温度测量仪器;

(4)绝缘电阻检测仪器;

(5)交直流电压检测仪器;

(6)交直流电流检测仪器;

(7)扭力测试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