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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机械制造车间的防火规范(矿山电气安全注意事项汇总)

发布时间:2024-02-28 22:05:55 机械制造 121次 作者:装备制造资讯网

(1)电气作业人员按规定考核合格方准持证上岗,上岗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操作。电气线路维修应由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严禁电气线路维修。

(2)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应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矿山机械制造车间的防火规范(矿山电气安全注意事项汇总)

(3)线路跳闸后,不应强行送电,应立即报告由电气作业人员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4)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后及时修复。

(5)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应设置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

(6)电气设备、设施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接地(零)装置或保护装置;

(7)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框架或外壳、电缆和金属包皮、互感器的二次绕组,按有关规定进行保护接地。

(8)矿山综合服务区应加强员工的防火用电意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10)矿区生活区应安装避雷设施,并按规范设计、施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