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装备制造资讯网!

装备制造资讯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装备制造业 >详情

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食品制造(食品加工污水处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3-12-30 01:03:58 装备制造业 992次 作者:装备制造资讯网

食品加工污水是指在食品加工制造的过程中所排放的各类污水,必须要符合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对食品加工废水进行处理,常用到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等工艺。先采用沉淀池对废水进行混凝沉淀,将废水中的颗粒物凝聚沉淀下来,实现固液分离。如果含有油脂比较多,可以采用气浮的方式进行初步处理。将悬浮物或油脂等含量降低到标准范围。

对有机污染物废水的处理,常用的厌氧和有氧结合的方式,即活性污泥法来进行处理。当污染物指标达标后,再进行紫外灭绝消毒处理,防止废物污染物或致病微生物流入河流。

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食品制造(食品加工污水处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食品加工制造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总氮、总磷、COD和氨氮等4项指标。

餐饮、食品加工等行业:总氮排放量不得超过10mg/L,总磷排放量不得超过1.5mg/L,COD不得超过15mg/L,氨氮排放量不得超过2.5mg/L。

食品包装行业:总氮排放量不得超过5mg/L,总磷排放量不得超过0.5mg/L,COD不得超过10mg/L,氨氮排放量不得超过1.5mg/L。